| 各教学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体系(试行)》(校教质字〔201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学校继续开展2014年度优秀教学管理单位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各院系教务办公室。 二、评选条件 1、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有较突出的先进事迹,师生反响良好。 2、教学组织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在教学各个环节中没有任何纰漏。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教学档案管理规范。 3、与学校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工作配合协调较好,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有关教学方面的会议及活动,各种数据、材料均能及时准确的提交。 4、积极参与教学与教学管理改革,开展教学管理研究,发表教育科研文章,成果显著,院系教学工作状态评价良好。 三、评选程序 1. 各教学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申报; 2. 学校组织评选。 四、奖励办法 被评为2014年度优秀教学管理单位的,学校将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将申报表于2015年1月9日前交到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1号楼509房间)。 联系人:孙洪睿 电话:8258915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