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教学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体系(试行)》(校教质字〔201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学校继续开展课程负责人评价工作,对优秀的课程负责人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近两年一直从事本科或研究生课程管理工作的课程负责人; 2、考虑到学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价对象为由多名教师共同授课的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负责人; 3、对于同时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可分别参加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负责人评价(暂不含承担实践、实验教学的课程负责人)。 二、评价内容 1、教学过程的组织 严格履行课程负责人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协调所负责课程的教学活动,对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及时检查,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运行且效果良好,负责课程在教学过程中无教学事故。 2、课程建设工作 所负责课程的教学基本材料齐全完整,并能根据形势变化和教学反馈信息及时更新完善。 3、教学改革与研究 率领课程组成员积极开展课程建设工作,研究推进课程建设和深化教学改革的措施和方法,定期组织课程组教师开展教学研讨活动,有计划的开展精品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多媒体建设、双语教学等工作。 4、教学团队建设 注重教学团队建设,精心打造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团结有凝聚力的教学队伍,重点关注对青年教师的教学指导与培养工作。 5、课堂教学效果 课堂教学中采用启发式和参与式等多种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得到学生、教师和专家认可和肯定,并且在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价中成绩优异。 三、评价方法与步骤 1、各院系根据评价内容推荐申报优秀课程负责人候选人,并上报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各项教学基本材料、本年度教学研究成果、教学论文、教学立项和教学奖励等复印件);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获奖人员名单。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15年1月9日前交到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1号楼509房间)。 联系人:孙洪睿 电话:8258915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