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
为做好2017年水声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评选工作,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一)及《关于评选2017年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通知》,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我院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包含3月毕业、6月毕业的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法纪,维护社会公德,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诚信意识强。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体育锻炼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
2.申请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除满足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生学习阶段获得过校(或校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参加校级或校级以上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并获奖。
(2)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1 篇以上(包括1 篇)。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1)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因学习成绩不合格受到留(降)级处理者。
4.对不完全具备条件,但在学习或工作中确有突出成绩者,或志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国防系统单位或基层单位就业的,经院系讨论通过后,也可参加评选。
5.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在离校前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三、评选办法
1.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采取申报制,不申报者不参评。本次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为6人。
2.成立由副书记担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任成员的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负责初选的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所规定的评选原则及程序来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四、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申报学生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二),并于5月24日17: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至指定地址和邮箱。
联系人:谭琦,联系电话:82569500,地址,水声楼301
邮箱:tanqi@hrbeu.edu.cn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doc
附件2:《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doc
水声工程学院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