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声工程学院关于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励志
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班级:
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就评选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严格履行评定程序,坚持评选条件。在符合条件的评选对象范围内,以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为优先原则评定,做到各专业及班级的优秀学生均有机会参评。
学院成立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小组,评定过程设置答辩环节,采取差额评选、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
二、奖学金类别
1、本科生奖学金类别: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中国船级社CCS奖学金、哈船院七九级奖学金
2、研究生奖学金类别:CASC奖学金、深之蓝奖学金
三、评选标准及奖励金额
1、国家奖学金
奖励金额:8000元/人。
奖励对象为2014、2015、2016级本科在校生。前两学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年级前10%,必修课均为一次性通过。
2、励志奖学金
奖励金额:5000元/人。
奖励对象为2014、2015、2016级本科在校生。原则上学习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在80分以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哈船院七九级奖学金
奖励金额:10000元/人
奖励对象为2014、2015、2016级本科在校生。2016-2017学年度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年级前5%。
4、中国船级社CCS奖学金
成绩优秀奖,奖励金额:3000元/人
奖励对象为201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两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必修课均为一次性通过。
持续进步奖,奖励金额:3000元/人
奖励对象为201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入学以来四个学期学习成绩排名,每学期较上一学期均有提升。
5、CASC奖学金
奖励金额: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
奖励对象为2016级硕士研究生。奖励学习成绩优秀或在工程实践、课题攻关等方面成果显著的学生。申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内;
②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③实践能力较强,研究生在读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并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6、深之蓝奖学金
奖励金额:一等奖6000元/人,二等奖3000元/人,三等奖2000元/人
奖励对象为2015、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专业排名进入前50%,无补考课程。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
四、评选方式
1、采用自愿申报、集中审核、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评选。学院综合测评中心负责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所有上报虚假信息者,一经核实,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2、每项奖学金根据名额限制,原则上在所有申报者中由评审小组筛选名额数的150%进入答辩环节。筛选原则为:本科生同等条件下以综合测评成绩为评选标准,参照“水声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执行,研究生以科研业绩为评选标准,主要参考学术或科研成果,参照“水声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3、每人可以兼报两项奖学金奖项,各类奖学金不兼得。
4、评选顺序为: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哈船院七九级奖学金、中国船级社CCS奖学金、励志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CASC奖学金、深之蓝奖学金。
每项奖学金答辩后由评委现场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获奖名单。获奖者自动取消兼报的其他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5、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至水声学院的学生,在水声工程学院参加本次评选,主要以学习成绩为评比标准。
五、报名方式
1、申报者填写相应奖项的《奖学金申报表》,将《奖学金申报表》及《申报表》中提及的各类成果及奖项的佐证材料于2017年9月27日16:00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huishengzhcp@163.com。逾期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2、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后公布进入答辩环节学生名单。
3、联系人:芦雪松,联系电话: 0451-82569500。
水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附件:
附件1: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报表.xls
附件3:励志奖学金申报表.xlsx
附件4:中国船级社CCS奖学金申报表——成绩优秀奖.xlsx
附件5:中国船级社CCS奖学金申报表——持续进步奖.xlsx
附件6:哈船院七九级奖学金申报表.xlsx
附件7:CASC奖学金申报表.xlsx
附件8:深之蓝奖学金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