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声工程学院2020年度博士生“申请-考核”制
秋季学期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23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学校博士生招生工作实行“申请-考核”制。
2020年度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秋季学期进行,为面上招生,面向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第二次春季学期进行补充招生,将面向所有报考类别的博士生。现将本次“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符合我校2020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其中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二)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学术专长。
(三)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为普通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
(四)申请者必须具有以下成果之一:已发表学术论文(含已录用但尚未正式出版)、获得科技创新活动获奖、取得专利授权(含已受理,但尚未授权的专利)等。
(五)申请人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
2.其他高校的“国家重点学科”或“教育部学位中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B以上学科”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
3.取得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人,本条要求可以适当放宽,但在复试中增加对此类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的笔试考核,加试总分为50分,合格分不低于30分,否则没有录取资格。
二、为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需求,支持“学科群”建设,推进交叉学科发展,学校于本年度开始实施学科交叉培养博士专项计划,具体要求见相应招生简章,申请-考核制考生亦可申报。招生录取工作由主责导师所在学院负责。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1. 填报报考基本信息及学术成果情况
信息填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申请人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填报报考基本信息和学术成果情况。外国语考试科目请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填报(不论是否达到免试条件均须填写)。
申请人需填写报名基本情况和已取得的学术成果。提交信息并依次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博士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和《博士申请考核制申请人获得学术成果情况表》,认真核对无误后签字。
(二)导师考核
导师以适当方式对申请人的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知识结构、外国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如实填写考核记录(附件1),并给出考核意见,对于存在多名考生申报情况的,导师应根据考核结果予以排序。
学科交叉培养博士专项计划申请人需由导师组共同考核。
(三)材料报送
经导师考核合格的申请人须认真准备相应材料并按顺序胶装成册(申请材料及排列顺序的相关要求见附件2),按预报考学院要求提交或快递到水声工程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见附件3)。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交材料者不予受理。
申请人必须确保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录取资格,且今后不再被允许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
(四)申报资格审核
申报资格审核为形式审核,由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对考生申报材料中学历层次、外语水平、导师考核成绩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不满足申报条件,或材料提供不全者应及时通知考生,并完善相应报名材料。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允许参加下一阶段考核。
(五)外语水平考核
学院申报资格审核通过且满足外语免试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免于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免试条件(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1.通过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或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雅思成绩达到6.0及以上;
3.新托福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或老托福成绩达到550分及以上;
4.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六)综合考核(总分100分)
对于通过申报资格审核的考生,由学院组织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含申请材料审核、初试、复试三个环节。综合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申请材料审核分值为20分,初试成绩为30分,复试成绩为50分。
1.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3名或以上专家组成的申请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要公开公示,并及时通知申请人,主要审核内容: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相关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2.初试
初试采取撰写科研报告的方式进行,科研报告题目将于12月20日发布,给予考生3-5天撰写时间。学生在12月25日前送到或以快递方式邮寄到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即可。
(1)科研报告要求
①考生要根据学院发布的科研报告题目库,选择之中的一个题目,结合本人硕士阶段或工作阶段的研究方向和取得的科研成果撰写研究报告;
②研究报告要有理有据、图文并茂,能够反映出本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水平;
③研究报告必须是自己的科研成果,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具有弄虚作假或抄袭他人成果的现象,取消考生当年及以后的申请资格;
④科研报告格式自定,无字数要求。
(2)主要考核内容
①考察考生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②考察考生的科研工作能力和科研潜力等;
③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等。
(3)考生成绩认定
学院成立由3名专家组成的初试评审小组,对考生撰写的科研报告进行评阅打分,3名专家打分的平均值记为考生的初试得分。
3.复试
综合考核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本学科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并配备一名秘书进行记录及数据统计等事务性工作。重点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专业英语、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科研能力以及已开展科研工作与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存储介质须在学院教务办留存3年。(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学院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方面的考核,并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成立专家组,对学院上报的考生情况进行逐一评审,评审将主要依据综合考核、导师考核、外语水平等方面因素,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基础和创新能力,同时结合学校招生名额和导师招生名额等情况,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公示。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进行申请人调档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档案审查,凡档案调取不成功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实行回避制度。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选拔的相关工作。
(三)申诉途径。如考生对考核结果存有疑义,可书面提供申诉报告并交至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水声楼302室),联系电话:0451-82569510,联系人:高老师。
(四)博士生导师(含博士生副导师)的全年招生人数(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不可超过学校博导招生计划申报工作实际审批的数量。
五、工作时间安排
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2019年11月15日前 | 学院制定综合考核方案,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
2019年11月15日-12月15日 | 申请人网上报名,导师考核 |
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缴纳平台(网址:http://pay.hrbeu.edu.cn/payment/),申请人需用身份证号注册登录(本校学生须用学号登录),选择“2020年度秋季学期博士报名费”缴费项目,正确填写身份证号和本人姓名,并缴纳报名费200元。 |
2019年12月18日前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或快递送达到报考学院相应地址) |
2019年12月20日前 | 学院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申报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及参加外语考核名单 |
2019年12月23日-12月27日 | 学院组织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缴纳平台(网址:http://pay.hrbeu.edu.cn/payment/),缴费项目选择所报考学院“秋季学期博士复试考试费”,缴纳考试费100元,其他要求与报名费相同。 |
2019年12月28日 | 外语水平考核(请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查看考试信息,并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文具由学校提供) |
2019年12月30日前 | 学院将考核结果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与水声工程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高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569510
学院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水声楼302室,高老师或孙老师收。
哈尔滨工程大学水声工程学院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