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学生班级: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3〕17号)有关规定,学院现就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年总结工作
(一)意义及内容
学年总结是对一年来的学习、工作进行回顾和分析,总结经验和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今后学习和工作。年终总结包括一年来的情况概述、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今后努力方向。年终总结过程中要有班级和团支部的年度工作总结、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等环节。
(二)涉及人员
二年级(含)以上各本科班级、硕士班级、博士班级均应开展此项工作。现为博士一年级的硕博连读生随原硕士班级开展总结工作。
(三)开展时间
各班级利用周末及课余时间开展,应在2020年11月9日晚22:00前进行完毕。
(四)开展地点
各班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教室开展总结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班级开展学年总结工作前,应将开展时间、地点报年级辅导员;
2、本科班级开展学年总结工作时,班主任应深入到各学生班级中参与组织工作;
3、个人总结时,每名学生要就自己一年来的学习、个人成长等各个方面情况做出认真、全面的总结,并向班级同学进行汇报,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促进个人成长。对自我总结不认真的学生,要暂缓评议,并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4、在每名学生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各个班级可以分成若干小组,分别对小组内每名学生给出客观评价,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以促进学生本人的成长。
二、年度评优工作
(一)评优项目
三好班级,优秀寝室,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陈赓奖学金;
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学习标兵,创新标兵,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自强标兵。
(二)申报条件
1.本科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报。
2.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含)以上的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可申报。
3.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硕博连读生、二年级(含)以上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可申报。
4.各项目申报条件见《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3〕17号),申报者要符合中所规定的其他申报条件并填写相应申请表。
(三)申报名额
1.各项申报名额见《附件1:2019-2020学年度水声工程学院评优比例和推荐名额》。
2.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必须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优秀寝室中产生。
3.陈赓奖学金: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评选,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学习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最优者产生。
4.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兼报兼得。
(四)网上申请说明
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需要通过学生成长发展系统申请。
1.三好学生申请批次
申请批次为“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评比”。
2.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批次
以下批次根据自身任职情况选择,只能选择一项。
(1)各院系学生干部。申请批次为“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院系系列)”。
(2)各院系学生心理委员。申请批次名称为“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心理委员系列)”。
(3)校团委学生干部、校学生会学生干部和各类校级学生社团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校团委所属学生组织系列)”。
(4)学生工作处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学生工作处所属学生组织系列)”。
(5)本科生院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本科生院所属学生组织系列)”。
(6)校宣传部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校宣传部所属学生组织)”。
(7)校友办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校友办所属学生组织)”。
(8)图书馆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图书馆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
(五)推荐条件
以(校学字【2013】17号)《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2013修订版)》要求为准。
(六)各项奖项及标兵推荐条件
1.三好学生及标兵
申报条件要求学年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在85分及以上。
2.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
申报条件要求学年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及以上。原则上综合测评总分居全班前30%。
3.学习标兵
推荐人选应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
(1)在2019—2020学年,学习成绩排名连续两学期在前三名以内。(2019级学生需要两学期年级排名前三名,2017,2018级学生需要两学期专业排名前三名)
(2)二是能够帮助同学进行学习指导,提供答疑解惑的帮助。
(3)能够引领班级同学、寝室同学一起建立良好学风。
4.自强标兵
(1)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成绩在班级前50%(包含50%)以内。
(2)通过参加社会兼职、学校实践岗位等工作,实现求学期间学费生活费自理,不需家庭资助。
(3)表现出非同一般的个人能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4)在体现自强自立精神、展示哈尔滨工程大学形象、弘扬文明风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5.创新标兵
(1)优先考虑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国际水下机器人大赛等重要竞赛中成绩突出的个人。
(2)竞赛评分标准见附件。竞赛1-3人参赛,分值乘以1.2;
超一流竞赛国赛获奖,分值乘3,超一流竞赛省赛(区域赛)获奖,分值乘2;一流竞赛国赛获奖,分值乘2;超一流、一流竞赛参考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竞赛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
2020年1月1日之后竞赛获奖,按2020年分值表执行,2019年12月31日之前竞赛获奖,按2019年分值表执行。
(3)获奖的竞赛、发表的论文和授权的专利为评选学年周期内(即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9月1日止)的竞赛、论文和专利,其余时间不予加分;(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
(4)论文分数计算方法(需见刊):
(i)在SCI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计分方法比照I类赛事一等奖及以上分数(如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第二作者是本人的视为第一作者);
(ii)在EI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计分方法比照I类赛事二等奖分数(如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第二作者是本人的视为第一作者);
(iii)在国家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计分方法比照II类赛事一等奖分数(如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第二作者是本人的视为第一作者)。
(5)专利分数计算方法(需授权):
(i)以第一作者申请发明专利,计分方法比照I类赛事一等奖分数(如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第二作者是本人的视为第一作者)。
(ii)以第一作者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计分方法比照I类赛事二等奖分数(如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第二作者是本人的视为第一作者)。
(6)本算法核算后的分数低于100分以实际得分为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最终得分为50分制,即将计算后的得分除以2后得到的分数;
(7)竞赛获奖未在校团委进行认定的,不予计分。
(8)申报表只能填写五个项目(可包含获奖赛事、论文和专利)。
6.三好班级标兵
(1)具有团结向上、积极肯干、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威信的班级领导核心。全班同学具有思想上进,努力学习,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尊师爱校的好班风。
(2)全班学习气氛浓厚,有良好的学风,全班的平均学习成绩居上等水平。全班平均学习成绩优良率在75%以上,评奖学年内全班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是指截至评选日期全班同学无不及格,补考通过不计算为不及格记录。
(3)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经常开展多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全班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认真遵守学校制定的文明课堂、文明寝室、文明食堂的规定;评奖学年内全班无各类违纪事件发生。
7.优秀寝室标兵
(1)寝室全体同学团结奋进、和谐友爱,互励互助,寝室文明整洁、尚学争先。
(2)参评优秀寝室应有良好的学风,能带动整个班级的学风向前发展;参评寝室的所有成员要在评奖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在80分以上,无不及格和违纪现象。
(七)评选要求
1.评选采取申报制,不申报者不参评。
2.班级进行学年总结工作后,班级同学结合个人总结及民主评议结果进行推荐。推荐顺序为先推荐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再推荐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
3.评优工作依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3〕17号)执行。学习标兵评选依据《2019—2020学年度学习标兵评选政策解读》。
4.转专业学生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原院系评选,通过现在院系申报。转专业学生申报其他项目的在原院系评选并申报。
三、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1.申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于11月10日20:00前在网上自主申报,同时将《三好学生汇总表》、《优秀干部汇总表》发送至邮箱:shuishengpjpy@163.com。
2.申请三好班级的班级、申请优秀寝室的寝室填写《三好班级汇总表》、《三好班级申报表》及《优秀寝室汇总表》、《优秀寝室申报表》,于11月10日20:00前发至shuishengpjpy@163.com。
申报理由填写要求:字数限制在150—200字左右,事迹介绍部分表述上要简明扼要,围绕申报奖项特征,避免对候选人曾获得奖项作流水账式的罗列。
3.申报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学习标兵、创新标兵、自强标兵的学生,填写相应《标兵信息汇总表》,申报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填写《三好班级标兵申报表》、《优秀寝室标兵申报表》,于11月10日20:00前将《标兵信息汇总表》及相关作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shuishengpjpy@163.com。
4.学院将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标兵的个人及集体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5.联系人:王浩宇,联系方式:18845568084
水声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6日
附件1:2019-2020各年级评优和推荐比例.xlsx
附件2:各类汇总表.zip
附件3:各类申报表.zip
附件4:标兵信息汇总表.zip
附件5:2019-2020学年度学习标兵评选政策解读.doc
附件6:(校学字〔2013〕17号)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2013修订版).doc
附件7:哈尔滨工程大学2019年度学生创新创业校外竞赛库.pdf
附件8:哈尔滨工程大学2020年度学生创新创业校外竞赛库.pdf
附件9: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校外竞赛获奖得分分值对应表(2019版).pdf
附件10:关于“学生评优申请”业务流程的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