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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水声工程学院团委关于推荐2022-2023年度校“五四”评比表彰对象的通知

日期:2023-03-22      点击数:


各团支部、团员青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五四”评比表彰的通知》要求,做好水声工程学院2022-2023年度校“五四”评比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参评内容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书”“优秀团支书”;

(三)教工“优秀共青团干部”;

(四)“十佳主题团日活动”;

(五)“共青团优秀新媒体平台”“共青团优秀新媒体传播个人奖”;

(六)“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志愿服务标兵”;

(七)“优秀双创导航员”;

(八)“学生创新创业标兵(团队)”“学生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团队)”;

(九)“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团队)”;

(十)“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二、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1.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以团支部、学生组织为单位申报,其余奖项以个人或组织为单位申报。各奖项参评条件详见附件1

符合条件的申报学生、团体填写附件2中对应推荐表,命名为“奖项名称+学号姓名”(“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以团支部、学生组织为单位统一提交材料),材料提交截至时间为3252000,材料上交方式见附件4

2.资格审查:学院团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资格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

3.组织评审:学院团委组织集中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

4.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奖项拟推荐名单。

三、注意事项

(一)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支书”个人限报一项,不得重复申报;上一年度获得“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十佳团支书”的个人不得重复申报原奖项;

(二)“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各年级支部分配名额见附件3

(三)“十佳主题团日活动”申报条件为本年度成功结题的品质团活;

(四)除个别特别优秀的集体和个人之外,原则上2022级本科生不列入本次评优范围,在水声学院团委考察满1年的22级研究生可参评。

(五)各团支部应对“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在团支部层面开展民主推荐工作,并应做好申报资格审核。

()若出现报名奖项报名人数不足等情况,学院团委将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补充报名工作。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水声工程学院团委。

附件1:“五四”表彰评选条件.docx

附件2:各类推荐表.docx

附件3:各类名额分配.xlsx

附件4:各类推荐报名邮箱.xlsx

联系人:龚新越

电话:18280194509


水声工程学院团委

20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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